金屬探測儀異常情況的處理措施
一、金屬探測儀失靈(測試時沒有報警)
1、將要進行生產時進行測試金屬探測器失靈應上報辦公室進行解決。
2、如果在生產中發現金屬探測器時失靈,處理流程
(1)、操作員在發現失靈后停止生產,通知車間專門負責人處理.
(2)、將上次測試合格后,所生產的全部產品召回判定為可疑產品。與合格品區分存放并懸掛標識,等待處理。
(3)、檢查金屬探測器失靈原因,調整為正常狀態,并進行一次檢測
(4)、檢測合格后,填寫相關記錄.
二、探測器報警:
1、金屬探測儀空載狀態下發出報警,通知車間負責人進行處理。
2、產品在通過探測器開口時,發出報警,由每班指定人員將剔除產品取走單獨存放至指定地點,對剔除產品進行標識通知探測器管理人員進行一下處理。
3、下落式探測器扣假警后,通知當班指定人員打開擔收箱,將易小除物料放入易l除箱內并上鎖報告車間辦公室或探測器管理人員。
4、拒收箱內每次放入剔除產品后應在半小時內將剔除產品處理掉.
5、將上次測試合格后,所生產的全部產品召回,判定為可疑產品.與合格品區分存放并懸掛標識,等待處理。
6、檢查探測器報警原因進行分析
7、調試金屬探測器,重新對金屬探測器進行檢測,正常后可繼續進行生產。
8、每班一條生產線內查出同種金屬異物≥3個,同一時間(或一包產品)內檢查出≥3個金屬異物,應立刻全車間停產追查原因。
(1)、通知相關部門(質管部、設備處)進行金屬異物分析.
(2)、待措施驗證處理合格后,可繼續進行生產。
(3)、待金屬探測儀恢復正常后,做好相關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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